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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2021年护士首次集体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 2021-07-27 15:21:48 作者: 赵懿轩

2021年杨浦区护士首次集体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注册对象

通过2021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受聘于杨浦区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准备)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格右侧有编码)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在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手册复印件或实习证明原件

4、小2寸近照2张(注明姓名和单位,装袋,一张制证一张贴申请表上)

5、《护士集体注册(首次)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单位注册人数)

注:以上1-4项为个人材料,请按照每人一份申请材料,根据汇总表顺序,在书面材料的右上角编顺序号,左上角用订书钉固定。《护士集体注册(首次)汇总表》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医疗机构为单位,提供一份。

工作安排

一、杨浦区卫生健康委发证的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本次申请护士首次注册的人数低于3人的可申请个人办理,提供申请材料的1-4项;首次注册人数大于等于3人,医疗机构申请集体注册,提供材料1-6项,即日起均可办理。

二、杨浦区内市卫生健康委发证的医疗机构(除三级)

1、医疗机构收集和初审申请材料,制作《护士集体注册(首次)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盖医疗机构公章

2、照片(统一装袋,按《汇总表》顺序编号,名字)

3、申请材料请按照《汇总表》顺序右上角编号整理

4、区卫健委监督所负责收集申请材料,请于8月17-20日将护士集体注册申请材料送至杨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怀德路600号B21-22号窗口)

相关要求

1、学历: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的学历证书。

2、实习:由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学习中的8个月临床实习证明原件或实习手册复印件,实习证明上加盖毕业学校章。

3、应正确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不要遗漏本人签名,由护理部负责人签名后加盖相应医院公章。

4、所有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用A4纸。

5、一个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请在电子注册账户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右侧有系统生成的条形码。

7、联系人:朱溦溦

联系方式:25031047、2503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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