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当额外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护士资格证注册之后不是永久有效的,护士资格证注册有效期是5年,护士资格证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护士资格证书延续注册一般所需材料如下: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乐考小编整理了:“2021年执业护士证书申请注册条件”,更多2021年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复习资料,请访问乐考网执业护士考试频道。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当额外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护士资格证注册之后不是永久有效的,护士资格证注册有效期是5年,护士资格证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护士资格证书延续注册一般所需材料如下: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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