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
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合格标准人员证书发放的通告
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成绩合格标准的证书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成绩合格标准
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合格标准为:各科成绩在国家合格标准的基础上,降低3分(即81分)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合格标准。
二、申报范围
2021年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仅达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合格标准的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倾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79号 )要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是指区县城区以外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或常驻地区在区县城区以外乡镇(街道)的区县属事业单位。
三、申报流程
(一)本人申请。申报人于2022年1月30日前填写《重庆市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申请表》一式1份(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鲜章后,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向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申报。
(二)资格审核。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负责对申报人是否为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对拟发证人员情况进行审核汇总,于2022年2月15日(上报时需同时上报电子件及纸质件,纸质件需加盖鲜章)报送至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证书发放。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提交的资料制作证书,在考试合格证书上注明“基层有效”字样后下发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月11日